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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的相关问题

新京报快讯据住建部网站10月8日消息,10月8日,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我部与有关部门合作,对媒体和公众反映强烈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进行了调查。 为切实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坚决治理滥用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标的现象,现向湖北省荆州市巨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通报。

快讯: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型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有关问题

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大关公像高达57.3米,违反了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的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的风貌和历史文脉。

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达99.9米,投资达2.56亿元,脱离实际,胡乱建设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湖北、贵州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应当结合职责指导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独山县巨关公雕像项目和水司楼项目整改。 举一反三,要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介入纠正,坚决杜绝滥用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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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深入学习大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指示指示精神,贯彻新的快速发展理念,重申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学观点、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性,从通报的两个典型例子中吸取教训,建设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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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等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区的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景观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除以前流传下来的民居,不拆除地形、地貌、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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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38号)等文件要求,将超大体量的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并对健全的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讨论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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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监管,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处理问题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城乡建设部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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