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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决定布局,全面了解我国自然灾害风险的风险状况,提高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2年前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

快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通知》指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事业。 通过开展人口普查,明确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明确要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比较有效地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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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调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因素、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调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调查副本包括:第一自然灾害灾害调查与判断、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灾害应对体的调查与判断、历史灾害调查与判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与判断、要点的风险调查与判断、第一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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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等级责任、各方共同参与的大致情况、认真进行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人员。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指导小组,负责调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勘查事业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中央负责中央本级有关支出和中央部门负担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查事业有关支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地方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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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的要求,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和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人口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数据。 哪里、部门、机关、个人不得虚报、虚假申报、拒绝、迟交报告,不得伪造、篡改人口普查数据。 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相关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深入推广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和要求,为开展人口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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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年06月09日04版)

标题:快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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