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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处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处理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退役士兵曾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整体安排得当,受到社会的尊敬和优待。 但是,暂时退伍军人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公司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导致缴费中断,难以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 保证退伍军人享受的保障待遇和兵役贡献一致,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快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处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布局,贯彻新的快速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引出首要矛盾,多次深入制度潜力 创新政策,依法重视广大退役士兵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享受相关待遇,共享经济社会改革的快速发展成果,体会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优待,共享社会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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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措施

政府安置职工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以下政策。

(一)允许参保和补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许可投保。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加时间。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合并计算参加军龄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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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追加缴费。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中断拖欠、缴纳的,允许在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滞纳金。 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在准予延长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最低 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年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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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问题,各地按规定办理。

(二)追缴责任和要求;

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大体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原公司已经不存在或者确实难以缴纳的,由原公司高级主管部门负责补充。 上级部门不存在或者不能缴纳的,由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处理。 政府的驱逐年限不超过本人的军龄。 上述单位的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承担,设地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给予地方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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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适当补助该个人缴费。

(三)缴费基数和费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按安置地缴费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明确,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缴费时安置地的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明确,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四)参保和补缴手续;

建立受理、协同处理的运作机制。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军人,持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说明,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并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新闻和说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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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就业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协调,建立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职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构。 建立在国家一级由退伍军人事务部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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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监督的执行。 各地应当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登记册子,制定方案,核算资金,确保政策的执行。 其中,涉及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工作,要加快实际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工作。 各地要实行职工进度通报制度,因职工不足、未能落实责任而未能完成任务的,要调查责任,认真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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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援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本意见缴费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各地应当采取多种比较有效的措施予以扶持。 要积极通过教育培训、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等方法,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对年龄较大、支援后就业困难的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岗位优先支援就业。 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当自主就业创业,用工单位和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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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适用于施行前发生的未参保和停止缴纳的问题。 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并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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