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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热播剧的新闻网络传播权受到侵害,优酷一报的诉状向法院起诉了百度。 12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此案,法院一审判决百度企业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支出3万元。

据北报记者介绍,此案为全国首例判决,是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屏蔽措施阻止客户侵权共享热播剧承担赔偿责任的例子,创下了全国类似案件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

原告优酷企业投诉依法被批准享有热播影视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称涉案作品)新闻网络传播权的专有采用权。 涉案作品在卫视首次启动后,优酷企业共发出警告函和78封权属通知邮件,但1.1万件百度网盘客户利用网盘服务取证侵权共享涉案作品视频文件的链接。 百度企业未及时切断侵权链接删除视频文件,对反复侵权的客户未立即采取禁止等措施。 另外,未采取技术手段共享客户入驻、保存、涉案作品的视频文件。 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向法院投诉要求百度企业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900万元和合理支出3万元。

快讯:客户通过网盘疯传热播剧 优酷告百度一审获赔100万

被告百度企业主张,涉案作品的视频文件不能由百度网盘客户自行进入其个人账户,要求百度企业查阅和解决。 百度网盘的共享功能是提供给客户的秘密共享,将共享链接发布到微博等平台是客户的行为,与百度网盘的共享功能无关,在案件审理中百度企业切断了所有相关链接。 优酷企业主张的经济损失和支出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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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优酷企业经合法授权,取得了涉案作品新闻网络传播权的专有录用权。 客户可以使用百度网络服务进入服务器,生成链接共享和分发视频文件到其他网站和互联网平台,并在公众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 也就是说,直接实施了侵犯涉案作品新闻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百度企业接到通知后,未立即切断所有涉案链接,也未及时对反复实施侵权行为的客户采取禁止等限制措施,存在一定的主观过错。 并且,百度企业接到通知后纷纷切断侵权链接,但在涉案作品首播的一个月内,侵权链接倍速增加,结合百度屏幕服务的性质、方法、侵权可能性的大小及其具备的新闻管理能力,百度企业有能力,但 最终,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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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之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法官的释法

放任相关链接的传达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据北新闻记者介绍,此次事件争议的焦点包括:百度企业是否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建立链接,对外共享相关作品视频文件,但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侵权责任认定等。

法官向北青报记者合理解释百度企业收到涉案通知后当天切断的链接约占64%,但未切断其余链接的理由并未提交证据。 并且,从制止侵权的实际效果来看,共计1.1万余条涉案链接中,可传递侵权的涉案作品近24,000条,持续2天以上的有2000多条。 由于当时正是涉案作品热播期,相关证据表明该作品的知名度和在各视频网站的点击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关注和欢迎的情况,涉案链接的总量和大量新的涉案链接层出不穷等,在这些链接被切断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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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百度企业接到通知后,未立即对所有涉案链接采取切断措施,部分涉案链接要持续、大量传递涉案作品,进一步扩大侵权范围和规模,与互联网客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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