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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9月10日电(记者侯文坤)报道,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湖北将在要点领域的行业建立安全总监制度,并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在积分领域建立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指出,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本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引起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审查行使否决权等10项职责,同时不得安排其兼任或者兼职的其他工作人员。

快讯:湖北将在要点领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

安全监督由生产经营单位选任、录用或者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任命后,由正式文件任命,并书面通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 安全管理负责人人选必须熟悉安全管理体系,熟悉本领域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熟悉本公司的高危技术、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掌握本公司的安全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 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在本领域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在本领域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分别3年、5年以上。

快讯:湖北将在要点领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

此次安全监督制度实施范围为湖北100人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粉尘涉爆、氨制冷、船舶修理、航空航天等领域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快讯:湖北将在要点领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

通知还要求将安全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复印件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审查体系,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监督制度的,取消评价,纳入要点监督管理的范围,提高执法检查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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