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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北京1月13日电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13日宣布,近日开展并印制实施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调查工作规定(试行)》。 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的又一重要法规,确定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的职责定位,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合作机制,提出纪律要求, 对于提高事故责任追究责任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员工质量的快速发展,推进安全生产的落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快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从业规定(试行)》印发实施

规定共6章44条,确定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开展责任事故追责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包括:业务职责、附属机构分工及启动机制、事情立案、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要求、结果公布等,并提出具体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审查调查,以大规模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党中央要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向党中央报告,重大事项要报告党中央审查决定。 全面严格执政党,失信必被追究,违纪必被违法研究。 多次执法贯通,比较有效地衔接司法。 重复事实要求,实现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妥善解决、手续完整、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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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确定,特别是涉及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审查调查。 对违反纪律或者违反职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按照纪律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决定或者提出解决措施的建议。 涉嫌职务犯罪的,由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和领导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安全生产的决定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等情况负责解释。 追究参与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公正使用的权利等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事故的问责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机关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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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制定是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解释责任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首要依据,充分吸收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的多起事故事件解释责任的比较有效的经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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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央推广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调查中加强合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涉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责任分担、线索转移、材料移交、情况通报、对外公布等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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