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要一块能安身立命的地,怎么就这么难?”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回龙村的徐女士,在十年间反复奔波,只为争取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却始终被各种理由推诿,如今仍深陷居无定所的困境,其遭遇折射出基层宅基地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2011年离异后,徐女士便失去了稳定住所,她自2012年起便依法向村镇提交宅基地申请,期盼能保障基本居住权益。可这份合理诉求,却屡屡遭遇“软钉子”:起初被以“离异未满5年”拒绝,待满足年限后,又被增设“双方需有一方再婚”的额外条件,变相刁难。这种随意增设申请门槛的做法,既违背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也忽视了离婚女性的合法居住权益。

2016年,徐女士再次提交申请,却被“无空闲宅基地”“并村规划”等说法搪塞,无奈之下她诉诸法律,仍未得到合理结果。更让她不解的是,村里多处空闲地块,仅栽种稀疏小树苗后,便被定性为“绿化林地”,以此为由拒绝村民的宅基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村镇工作人员曾前往徐女士现任丈夫家调查,确认其从未申请过宅基地,徐女士完全符合申请条件,但调查结束后,此事便石沉大海,再无推进。多年来,徐女士通过多种渠道反映诉求,却都因“已走过法院程序”被拒绝受理,陷入维权无门的绝境。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离婚户在权益处置完毕后依法享有申请资格,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徐女士的质疑并非无的放矢:村集体是否涉嫌以“绿化”为名违规囤积宅基地?基层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这些疑问亟待解答。

目前,徐女士仍在苦苦等待答复,她的核心诉求简单而迫切:彻查村内“绿化林地”的真实性质,重新审核自己的宅基地申请资格,严查宅基地分配中的违规行为,早日拥有一处稳定的住所。

 

标题:上海一村民维权无门,宅基地“变”林地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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