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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7月9日电(记者高敬)第二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即将启动。 生态环境部8日致函被审计的省(市)和企业,要求坚决禁止一刀切和滥用解释责任,简化相关审计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础负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组近日相继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省(市),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有限企业等2家中央公司,展开监察。

生态环境部决定,督察省(市)、集团企业为应对督察,不得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紧急停止、停业、停止、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停止后停止等适当的应对方法。 对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多次依法统一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根据问题轻重缓急和处理难度,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 暂时不能处理的,确定纠正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 要给直接负责整顿的企业和人员留有充足的时间,禁止分阶段加码不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行业,要更好地实施解决、分类、政策,有序推进,坚决采取一刀切的行为 如果一刀切地对督察采取消极应对措施,监察组将认真解决、发现、调查和通报。

快讯:生态环境部要求严禁“一刀切”和“滥问责”行为

生态环境部要求,被审计的省(市)、集团企业要依法依规编制有说明责任的员工。 边督在改革过程中,对发现的失职责任人,要做严格认真、准确、比较有效的大体说明责任的工作人员,实事求是,要通过必要的说明责任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另外,禁止承担说明责任代替整改,以及滥用说明责任、简化说明责任等行为。

快讯:生态环境部要求严禁“一刀切”和“滥问责”行为

此外,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承担责任、成效明显,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必须自我加压、严格履行事业目标,正确履行职责。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或者难以预见的因素,未完成事业任务或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执行容错机制,让相关干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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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还强调,被督察省(市)、集团企业在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等工作人员时,不接送、不层层陪护,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标题:快讯:生态环境部要求严禁“一刀切”和“滥问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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