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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李放王修楠)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对比了记者提出的海外归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做出了回应。

陈蓓表示,目前在新冠肺炎诊治中,对海外归国人员,总体上掌握了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回国诊断为新冠肺炎的病例和疑似病例,产生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后实施财政补助。 个人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回国过程中被诊断为输入型新冠导致的肺炎或疑似病例时,所产生的医疗费基本由患者个人承担。 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被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下一步北京市将与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对接。

标题:快讯:北京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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