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07字,读完约2分钟

在中新网福建上杭8月28日电(陈立烽袁友凤林维峰饰)的现实生活中,骗子手段层出不穷,特别是在有点乡镇的农村,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骗。

28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宣布,该院以余某金、鄢某、余某满修建寺院的名义结成大众化边缘,骗取财物案为诈骗罪,判处余某金、鄢某、余某满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人民币各5000元。

年8月至9月间,江西上饶男子3人余某金、乡某、余某充斥上杭县青溪镇、稔田镇及周边县市众多集镇街道,龙岩莲花山建造新寺院,主张用笼子抬木制观音菩萨雕像结缘。 两人扛着观音菩萨像,另一人拿着化缘捐赠本,红色封面上写着新佛祖大殿的助缘本。 捐款越多,家人就越受众神保护,在莲华山寺刻碑,永远芳流满面。 3人让捐赠人自己写姓名和金额,骗取民众5元至100元的钱财,共骗取人民币15719.8元。

快讯:假借建寺庙之名 三男子“化缘”获刑

年9月14日下午,三人在上杭县青溪集镇停车场分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逮捕。 被捕后,余某金认为通过化缘得到的金额有1万5千多元,但不是诈骗,是别人主动施舍的。

根据龙岩莲花山莲山寺二十多年的证人兰某的证明,近年来,该寺未新建佛祖大殿,未委托任何人到某处化缘建寺,寺中无余某金、邓某、余某满之人。

另外,龙岩市新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证实,近年来,龙岩市新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批准龙岩莲花山莲山寺新建扩建寺和佛祖大殿,辖区内也未新建佛祖大殿。

经法院审理,认为余某金、鄢某、余某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做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共同犯罪。 余某金与乡某合作,余某以寺庙建设的名义与群众交口,骗取财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余某金提出的其所得金由他人施舍,自愿给予,属于诈骗辩解予以否决 余款、乡某、余某满犯罪对象多、范围广,部分受害者为60岁以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逮捕后,3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标题:快讯:假借建寺庙之名 三男子“化缘”获刑

地址:http://www.xunleidownload.com/xhxw/3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