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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相继对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理法和立法,以刺激诱惑,加强全流程分类,严格执行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 专家将其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人民日报》(海外版) 6月24日)

垃圾分类的提倡在我国已经过去了20多年,但大部分地区还停留在提倡阶段。 虽然提出来了,但是很少被实践,可以说是垃圾分类事业所面临的真实写照。 目前,立法是强制或破解垃圾分类问题的关键。 推进垃圾分类,对于已经习惯性垃圾混合的国家来说,是不小的工作量,增加分类垃圾桶也会增加经济负担,所以如果没有强制要求,很多人只会没有动力,主动

快讯: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徒法不足以行

与实践垃圾分类带来的暂时不便相比,垃圾分类的长远利益在千秋。 在民众环境保护素质、理念短板尚未完全弥补之前,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推行垃圾分类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手段。

超大城市先试一试,或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因为超大城市本身面临着沉重的垃圾解决问题。 垃圾包围已经成为无法绕过的门槛。 超大城市已经没多少时间提倡效果了,必须马上拿出有效的实际伎俩。

二是大城市经常有流量和话题。 这些城市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容易形成全民关注和讨论,近期上海垃圾强制分类在网络上成为热门话题。 这种全民关注和讨论,无论是讨论成功经验,还是吐槽执行中的情况,都被计算为垃圾分类的推广和科普,可以说是为其他城市打了预防针。

快讯: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徒法不足以行

这样,这些大城市的立法将强制推行垃圾分类,不仅自助,更不应被千百只眼盯着,重蹈提倡垃圾分类的覆辙。 这不仅决定了大城市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也决定了全国垃圾分类事业的推进效果。

这就要求源头上科学立法,不仅要听取民众的意见,还要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方法,设立的法规更好地指导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而且要搞好法规实施的配套细则,如处罚、处罚措施等,毕竟徒法不足。

当然,在通过立法强制推进垃圾分类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知识技能的推广和普及,为民众实践垃圾分类创造尽可能便利的条件。 只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便利的垃圾分类条件相一致,人们才能感受到压力,获得动力,尽快将垃圾分类理念化为心外,从而解决我们多年来垃圾分类的难题或真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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