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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近日,涉及5年高考3年模拟、5年中考3年模拟的商标申请驳回再审行政纠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投诉商标由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企业于年8月30日申请注册。 原告决定先申请4331555号5年高考3年的模拟商标,并将其采用为第16类连续漫画书。 书籍; 印刷出版物; 在报纸等商品上。 随后,该企业扩展申请了26142031号5年高考3年模拟、26145724号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并试图在第16类中扩大核定录取服务范围。 原告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再审。

快讯:图书企业注册“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被驳

被告认为,投诉争议商标由汉字5年的高考3年模拟、5年的中考3年模拟组成,便于顾客理解高考与模拟试卷、中考试与模拟试卷的关联,整体上直接展示了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的商品复印等优势。 采用项中规定的商标不可注册的标记,原告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表明索赔实际采用了商标。 因此,被告驳回了商标指定在第16类书籍等商品中被采用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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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原告主张先注册的商标及诉讼商标已经被采用近13年,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与原告形成了唯一的对应关系。 投诉商标是原告在先注册商标的继续注册,如《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有规定,在先基础注册商标的商业信用可以继续为投诉商标。

快讯:图书企业注册“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被驳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题:快讯:图书企业注册“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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