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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20日(记者李高思) 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二审《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新闻技术手段以伪造的方法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其他人格权的许可采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有关规定。

标题:快讯: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禁止利用新闻技术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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