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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19日电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道路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考核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网上对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年度考核。 规范自年5月1日起施行,比较有效期为3年。

根据《规范》,道路货物承运人可以通过全国网络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全国普通运输车辆网上年审工作。 在非户籍所在地窗口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的,窗口事务人员应当协助办理。 网上年审等同于原车籍所在地窗口的年审。

快讯:交通运输部: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网上办理货车年审

籍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车辆网上的审查机关,对总质量在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的一般运输车辆,审查复印件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和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对总质量在12吨以上的普通运输车辆、半牵引车,考核复印件采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和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具有达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访问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公共监管和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对于拖车,确认复印件是否在比较有效期内。 年审材料由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共享于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政管理新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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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的要求,审批机关在收到网上年审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道路运政管理新闻系统对车辆年审材料进行审批。

道路运输经营者逾期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的,审查机关对方便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基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审查机关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向道路货物承运人告知年审结果,也可以通过邮件推送的方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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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符合要求的,道路货物承运人可以通过全国网络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下载并保留《普通运输车辆网上年审证明》。 电子印章显示在《普通载货车辆网络上的年度审查证明书》上,由审查机关加盖。 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审查机关应当将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具体事项通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以补充提交车辆的年度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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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还指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扫描“普通载货车辆网上年审证明”二维码核查车辆年审情况,道路货运经营者或者司机应当出示“普通载货车辆网上年审证明”予以协助。 (: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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