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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企业发布了《年度人身保险管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通报》(以下称《通报》)。

据通报,去年,比较机构调查情况,36家银保监局共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企业省级机构和地方网点进行监管抽查。 共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件,金额达2.2亿元。 对比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共发布监管谈话46次,监管函111份,行政处罚127次,299人。

快讯:银保监会抽查133家险企分支机构:发现违规金额2.2亿元处罚127家次

通道:

取费运输的好处还在

从银保监会通报的情况来看,人身保险企业的业务渠道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取费进行利润运输的浮动汇率没有合理根据的销售行为不可追溯到制度执行上,部分机构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扰乱市场秩序。

其中,在收取费用方面,国华人寿新乡中心子公司收取费用145.0万元,用于银保业务的维护、退保补差。 建信人寿泉州中心支行企业虚列费用13.9万元,为合作银行客户经理提供聚餐、游玩、唱歌等娱乐性活动。

上浮率缺乏合理依据方面,根据上述《通报》,农银人寿辽宁分企业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10份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其中6份属于原有的继续赔偿保险业务),按基准费率的4倍至9.2倍收取保险费共计577.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举报”还提到了一些机构的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扰乱市场秩序。 例如,一些保险企业以高薪、高职为条件频繁挖角。 一些专业代理、经纪企业以考核、免上班为条件诱导保险企业员工辞职,个别保险企业业务团队整体跳槽。 一些员工在更换工作岗位后,会引导原企业客户退保,并为新企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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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面:

存在夸张和变态承诺收益等问题

银保监会表示,检查显示,人身保险企业在销售方面存在7大问题。

是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单方面进行比较,夸大利润或变相承诺利润。 二是运用商业银行和保险企业联合上市等术语混淆经营主体,将保险产品与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产品混淆。 三是夸大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超社会保险、超市医疗保险等名义包装部分健康保险产品。 四、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投稿渠道停止销售、限制新闻,曲解监管政策。 五是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给予顾客保单以外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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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部分单位和销售人员向顾客购买保险产品后,申请领取或退保部分保单,继续投保其他产品完成自己的业绩评价。 第七个是其他问题,例如民生生命十堰中心子公司的多份新型保险产品保单中存在未按要求抄写风险提示用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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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方面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业界的关注。 此次《通报》显示,部分保险企业产品费率变更、精算假设不符合规则,不科学,单项产品涉嫌长保短贷个别单位不具备监管规定比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等组织和机构,

银监会还发现,个别销售人员销售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未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等非法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企业切实承担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的主体责任,对比举报中的典型问题,自身查处陷阱,抓好整改。

银监会在《通报》中指出,在规范销售行为方面,禁止保险企业加强员工管理,督促员工增强合规意识、诚信意识、道德意识,在媒体发帖渠道发布不实消息,错误解读监管政策。 在渠道管理方面,保险企业要加强自律,不要诋毁同行,不要恶意挖角代理人,不要进行手续费无序的竞争。 在产品开发方面,保险企业必须保障本源,杜绝环境创新,规范中短期业务,排除短期规模意识。 在合规经营中,保险企业严禁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等组织和机构合作销售人身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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