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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与金融的快速融合在促进金融创新、满足民间投资诉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以网络借贷新闻中介平台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情况。 日前,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了这样的例子,提请公众注意。

快讯: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望洲集团有限企业假借开展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的名义,未经批准筹集非特定公共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和支配资金。 望洲集团设立上海望洲财富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望洲普惠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网络贷款新闻中介名义推广,承诺选定投资项目后将资金转移到虚拟账户进行投资,以7% 15%的不同年化利率引导公共出资, 承诺向理财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虚拟账户,选定投资项目,将资金转移到虚拟账户进行投资,望洲集团和实际控制的担保企业提供理财客户的债权保证。 洲集团主导采用虚拟账户内的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付息。

快讯: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该负责人表示,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新闻中介企业。 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以互联网为第一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直接实现贷款提供新闻收集、新闻发布、信息判断、新闻对话、贷款中介等服务。 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集资,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约定本担保。

快讯: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在本例中,望洲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假借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的名义,以非法集资虚构项目标的、客户资金设立资金池、承诺高收益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是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银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向公众提示,近年来,一点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等金融创新的旗号,或假借中小企业、养老服务、网络新零售的名义,承诺虚构项目的标的、高收益。 公众必须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费用观念,不得投资业务不清晰、风险不明的项目。 此外,公众要客观评价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视高风险,要跟风投资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追求担保和所谓的保本保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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