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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纳税失信行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若干事项的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公司纳税人采取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矫正等方法开展纳税信用修复,使纳税人依法增强诚信纳税意识,创新诚信

据税务总局介绍,自2009年4月税收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以来,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有1650户偷税漏税黑名单当事人自愿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退出黑名单公告栏,表现出信用监管对诚信纳税的引诱作用,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脑记录,也不是简单的惩戒退出。 根据有限额补救的大致情况,税务总局确定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和相应补救条件,共包括15项规定按期纳税申报、纳税缴纳、材料备案等若干事项和4项直接d类情况。 从往年纳税信用评估情况来看,上述情况出现频率高,纳税人范围广,《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快讯:19种纳税失信行为可申请信用修复

关于纳税修复机制,深圳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对此表示,希望通过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信用等级评价低一点的公司能够回归A级纳税人,依赖诚信金字招牌不仅便于涉税的一些事项的办理,还可以帮助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税务部门积极引导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对信用管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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