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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余璐)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有关人士表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减少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将促进整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色快速发展,防治污染攻坚战

快讯:生态环境部: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整理发现,《通知》全文共7条。 一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列入补贴清单,确定了支付补贴的必要条件。 二是确定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补贴资金核减、暂停和恢复退出补贴名单的具体情况。 三是确定了各关联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设立了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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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发出《通知》的初衷时,生态环境部相关人士首先表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要更严格的管理。 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基金中专门设立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简称补助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高速发展。 但是,近年来,领域迅速发展,一些项目在环境管理上的缺失也带来了环境影响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整体绿色快速发展,支持污染防治攻防战,特此通知 其次,实施政策有坚实的技术基础。 自动监控具有连续在线驾驶的特点,是监督公司排放行为的前沿哨兵。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简称垃圾焚烧厂)已实现年全部装备、木、联(即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工厂门口建设电子显示屏,建立自动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门网络)、领域自动监测的全覆盖, 这为该领域核减补贴资金政策的顺利执行提供了较为有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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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件已经提出了确定规定。 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5号)规定,对审计结果不合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应当停止发放补贴。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少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 《通知》的公布是落实上述文件规定的重要措施。 生态环境部的相关人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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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通知”的落地? 生态环境部相关人士表示,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继续将新的网络项目纳入装、木、联范围,敦促社会及时公布自动监测数据。 采取多种手段积极进行服务指导,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善是比较有效的,依法查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推动整个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绿色健康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电网公司密切合作,及时交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对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罚情况等新闻,根据上述新闻减少和暂停补贴,做好资金结算工作。

标题:快讯:生态环境部: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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