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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农村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公室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过渡风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 在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局长张志勇介绍了相关情况。

快讯:农业农村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口袋更丰富。 实施乡村振兴战术,必须多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抓在一起,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的程度。 韩俊表示,经过3-5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职工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的蔓延势头必须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新建婚姻、简化丧葬、孝敬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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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保障,推进过渡风俗,建设文明乡风。 对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相关内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必须充分考虑农村的优势,采取村规民约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韩俊表示,村规民约副本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必须制定和实施约束性措施,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

多次依靠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 农民群众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必须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比较有效地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意义,使群众真正成为新风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创新工作方法,激发群众积极性。 张志勇介绍了进一步总结和宣传在地方开展的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点等奖励模式。 创新青年婚介服务方法,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集团组织逐个发挥作用的农村互助型养老,积极引进相关公益组织,不断完善服务方法和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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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责任、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就业机制。 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模范领导作用。 韩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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